教学质量是学院教学效果达到的程度,它形成于教学的全过程,是众多教学因素和教学环节综合作用的结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院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为使教学活动达到学院培养目标的要求,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持续提升学院教学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吉林化工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修订)》(吉化院教[2021]13号)、《吉林化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吉化院教[2022]15号),制定《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一、教学质量组织保障
成立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
组 长:金 星 董春欣
副组长:张建坡 杨艳艳 郑典亮 曲小姝
组 员:杨耀彬 张志会 张 浩 金 刚 沈启慧 杨秀东 赵翠翠
杨颜如 于丽颖 成乐琴 丁元生 王亚红 赵大勇 刘 丽
设立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是教学质量监控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和发布。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主 任:张建坡
副主任:杨颜如 赵翠翠
成 员:孙唯策 王 旭 朱 莉 张竣尧 王麒瑀
其工作机制如下:
健全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坚持教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系、教学与实验中心主任是基层单位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逐步实现学院以宏观、重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为主,各系、教学与实验中心以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为辅的运行机制。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教学副院长、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中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的信息要汇总到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信息整理和分析结果要及时向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反馈到各系、教学与实验中心。发现有关问题应先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解决,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各系、教学与实验中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不能解决的问题,须提交到学院院务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根据相关统计分析以及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建议做出决策。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提出的要求,各系、教学与实验中心和全院教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保证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教学秩序,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质量标准保障及监控
2.1指导思想
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科学管理,强化教学过程控制”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为主线、以系(中心)为基础、以教师为主体、以管理为纽带的教学院、系(中心)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评价和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使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成为我院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2.2基本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准确、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教学院教学质量状况数据采集和发布制度,教学质量监控着重把握教学工作状态、控制过程、反馈结果、整改提高。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互动性原则,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闭环控制体系,为教学院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重要保证。
三、教学过程检查监控
教学院常规教学质量检查环节包括:期初的教学准备检查、期中的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和期末的教学效果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教学文件、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成绩考核评定及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检查资料包括:试卷,考场记录,实验教学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教学环节、新教师培训等资料;检查方式包括:教学督导听课、领导听课、同行听课、学生评教、师生座谈会等。
3.1教学文件检查
1.开学第一周内,教学副院长组织各教研室主任,认真检查各自教研室的每个任课教师(包括本教研室课程的内、外聘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文件,保证齐全、规范,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重写。
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在审批授课计划签字时,要建立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签字既要负责。
2.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在开始的前一周,系主任负责检查落实实践大纲、任务书、指导书、质量标准等文件的齐全和规范情况。实习过程中院、系领导要组织抽查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日记等资料的填写情况。各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3.所有理论及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必须编制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3.2课堂教学检查
1.教学进度检查。教师的授课每个月末,由教学秘书组织班级学习委员,对所有任课教师本月的教学内容、进度进行统计核对,并将结果提交教学副院长。对偏差较大、问题较严重的教师,由教学副院长责成当事教师提出整改意见。
2.每月教学副院长组织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阅双周报表,对学生提出的突出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人制定整改意见,反馈给有关教师及学生。
3.按照学院《教学质量考核评定办法》的规定,组织听课活动;认真执行学院教学对话会制度,听取学生的意见;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对学生对任课教室进行教学质量方面的测评。及时总结经验与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并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3.3实践教学检查
1.教学副院长组织有关院领导、系主任,对正在进行的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实践任务完成的进度情况、学生实践效果、教师指导到位情况、教师对学生实践状况的掌握情况、实习的安全情况等。并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2.学期末,教学院组织教学秘书、系主任对本学期实习、设计、实验课程等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规定的教学文件编写及执行情况、实验教学组织情况、各种实验记录情况以及实践报告、实践成绩评定等情况。
3.实习结束后,教学副院长在本学期内并组织召开全院实习总结会议,实习班级对实践情况(基本情况、经验及特色、问题及措施等)进行总结交流。
3.4成绩考核评定检查
1.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在为任课教师所出考卷签字时,必须对试卷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为:试题符合大纲要求情况、试题数量、考核方法的改革、试卷份数、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等。
2.每学期初,教学副院长组织教学秘书、系主任,对照教师的所授课程(实践)成绩评定办法,对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抽查(抽签确定)。重点检查执行成绩评定办法情况、试卷批改的公正性、准确性、平时成绩的评定等,并填写检查记录。对问题较大的教师提出批评,责成整改。
3.严把补考(补答辩)关。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学副院长组织学院教学质量对补考试卷进行抽查,对全部毕业答辩不及格学生的补答辩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问题较大的责成整改。
3.5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检查
系主任每学期期末收集所开设课程的试卷分析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对本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达成情况不理想的,重点检查持续改进情况,督促下一轮授课中的落实整改,保证教学效果的持续改进。
四、教学质量实时反馈
准确及时的信息反馈是质量管理的前提。由学院领导、教师、学生、督导员等组成教学信息网络,负责各方信息的收集、反馈。通过信息反馈及时修正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偏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质量的不断提高。
1.以日常教学检查与专项评估等方式,以教学督导、学生教学信息员及相关教学单位为依托,加大信息反馈和调控力度,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常规教学检查反馈调控。将常规性教学检查和周期性教学检查相结合,及时查找和纠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带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要认真深入地开展总结研究,推动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3.专项评估反馈调控。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室评估、教材评估、试卷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教研活动评估等专项评估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的力度,切实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4.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反馈调控。根据教学质量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制订详细的评价方案,加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其正面导引作用,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水平。
5.学校教学督导反馈调控。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和专项检查的反馈和调控。
6.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调控。及时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学院教学分管领导、教学委员会、系、中心和教师本人,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7.人才培养质量反馈调控。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积极开展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与分析工作,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看法以及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使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保持动态的适应性。
五、教学质量调整改进
5.1实施教学质量责任制
明确院、系、教师三级教学责任制度。学院是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教学模式改革的主体。系(专业)是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的基本单位,负责教学任务落实、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和课程内容的改革。老师自身充分落实学校、学院、系(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教学质量,保障授课质量。
5.2依据教学质量反馈,落实教学环节的持续改进
通过课堂听课、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后附名单)以及教学评估等途径,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课堂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教学设施与教学资源使用状况等各方面信息,为进行教学分析和制定改进措施提供依据。教学院对获取的各类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形成口头报告、书面报告、工作建议、工作总结等形式,作为信息反馈载体进行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教学院将获取信息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到教师本人,由授课教师本人具体实施整改,专业负责监控整改的效果,直到预期效果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