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挑战杯”吉林化工学院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1-11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 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 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踊跃 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学校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 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工作,现将吉林化工学 院校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

 二、主办单位 

 吉林化工学院团委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我校 2024 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 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团队要求: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 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超过 8 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3 人(吉林省赛和国赛团队人数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调整);1 名学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 的负责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 确我校为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四、竞赛分组根据往年赛制规程,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共 同富裕、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和文 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 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围绕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 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 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 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 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 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 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 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 项目。 注:每个参赛项目只可申报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 日) 

各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挖掘种子项目,提交完 整的大赛项目信息、团队信息、路演 PPT、创业计划书(根 据项目实际涵盖项目执行总结、创业背景、技术与产品、市 场分析、营销策略、团队战略、团队组织与管理、财务分析 和风险分析、法律分析、可行性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院级赛事(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 

请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文本评审,建议开展院赛。统 一审核后,院团委进行作品初审,推荐优秀作品进入校赛。 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发动和报名工作。 

(三)校级初赛(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 3 月 24 日) 

校团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及资深人士进行校内作品 初审,初赛邀请校内外赛事专家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 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团队。 

(四)校级决赛(暂定 2024 年 4 月) 

决赛邀请校内外赛事专家对作品进行文本和答辩评审, 决出金银铜奖若干,根据省赛、国赛要求选拔优秀团队,校 团委将根据参赛团队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择优 报送参加省赛项目。 

六、参赛须知 

(一)参赛要求

 1、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 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团队名 称自行确定)。团队人数为 5—8 人为宜,指导老师不得超 过 3 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历层次组队参赛。鼓励 由研究生、本专科生的不同专业同学共同组成结构合理的创 业团队。 

2、每个参赛成员限报 1 个项目,每个参赛团队限报 1 项作品,只可选择参加 1 个组别,不可兼报。

3、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 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 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 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报 名本届竞赛。已获往届“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 赛、“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但未获得往届以 上竞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 

5、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 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 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 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 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 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 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 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 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 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 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 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